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2175/2022-14803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发文机关: | 贺村镇 | 成文日期: | 2022-05-12 |
根据《关于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通知》(江国资〔2022〕10号)文件精神,贺村镇人民政府拟对本单位所属或管理的国有房屋承租的对象租金予以减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减免时段:2022年2月-4月,共3个月。如遇减免期超过承租期的,按实际承租期减免租金。
需提交的材料:承租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租金缴纳凭证等。
受理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毛先生,0570-4771308。
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